2017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聘师资博士后公告

时间: 2017-11-03来源: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作者: ZBG

 一、学校简介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坐落于十三朝古都西安,积淀了我国现代高等教育史上最早的一批土木、建筑、环境类学科精华,具有120年的办学历史和60年的并校史,是我国著名的土建“老八校”之一和原冶金部重点大学,是国务院首批批准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校,是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也是住建部和陕西省共建的大学。经过并校60年的不懈努力,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土木建筑、环境市政、材料冶金及其相关学科为特色,以工程技术学科为主体,文、理、经、管、艺、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是国务院批准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3个,省级重点学科34个。学校设有研究生院,现有一级学科博士点7个(兼具博士后流动站)。学校拥有一支由院士、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级教学名师、“万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领衔的高水平师资与人才队伍。

二、设站情况

设有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建筑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和管理科学与工程七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三、招收条件

1.身体健康,品德端正;

2.具有博士学位,一般为新近毕业的博士毕业生;

3.年龄在32周岁(含)以下;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研究的潜力;

5.符合所申请流动站的博士后招收要求。

四、待遇

1.师资博士后待遇实行年薪制,以在站三年计算,每年为15-18万元(含陕西省博士后生活补助、社会保险、住房、交通等各类补贴),一次性科研启动费5万元(按照学校人才科技基金管理),合作导师指导费3万元(以导师名义建本使用),另外流动站、合作导师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师资博士后一定的津贴。

2.师资博士后可申请租住学校博士后公寓,租金由个人支付,并按照学校博士后公寓管理办法管理。

3.奖励。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纳入学校教学科研奖励范围。

4.出站后正式选聘为我校教师的,在站时间可计入教育工龄,在站期间教学及科研工作成果可计入任现职以来成果,出站后可按照学校现行职称评审办法,直接参加学校职称评审。

5.子女入学。师资博士后子女上学享受与校内在职教职工相同的待遇。

五、申请程序

1.投递简历至人事处,联系合作导师;

2.各单位组织考核,通过考核后上报学校审核;

3.学校审核,通过审核后按照要求准备进站材料,并报陕西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批。

六、在站期限

师资博士后在站年限为2-3年。

七、国家、陕西省博士后项目清单

序号 资助项目名称 资助额度
1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 15万元
2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 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
3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60万元/2年
4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 30万元/人
5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 3万元/人
6 香江学者计划 30万元人民币、30万元港币
7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中方提供每人30万元人民币经费资助,德方提供相应的经费资助
8 陕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 特别资助15万、一等资助8万、二等资助5万

八、陕西省对博士后的支持政策

1.对在站期间获得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的资助的博士后研究项目,由省财政厅一次性给予所获资助金额50%的配套资助(最高资助不超过30万元)。

2.对在站期间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科技成果奖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一等奖前五位、二等奖前三位、三等奖前两位),由省财政厅每项给予10万元的科研奖励。

3.对在站期间,协助企业开发、改进取得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科研成果(产品),持省级以上鉴定证书,由省财政厅每项给予10万元的研发奖励。

4.大力支持高校博士后科研项目转化工作,凡在陕西转化成功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博士后研究项目,经鉴定,由省财政厅一次性分别给予博士后科研人员和设站单位20万元和50万元的奖励。

5.大力支持博士后创业,凡在陕西省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博士后科研人员,经申请,有财政厅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启动补助资金。

九、联系方式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人事处

电话:+86-29-82202083   +86-29-82202184

传真:+86-29-82202329

邮箱:zhaopin@xauat.edu.cn(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毕业学校”)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路13号

邮编:710055

学校网址:http://www.xaua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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