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四川大学法学院专职博士后岗位招聘启事
时间:2018-09-07 来源:四川大学法学院
备注:符合国家博士后进站要求的专职博士后应同时申请国家博士后
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登录四川大学人事信息管理系统(http://rsxxgl.scu.edu.cn/Common/Recruitment.aspx),填写个人应聘申请;注册时请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因个人信息不实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同时发送简历至邮箱:faxueyuandb@163.com(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教育科研人才网”)。
2.由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甄选,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3.由单位教授委员会专家和相关部处人员对候选人进行面试,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4.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5.学校审批。
待遇:按照四川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2018年10月15日
2.联系人:蔡明婧 联系电话:028-85990911
邮 箱:faxueyuandb@163.com
| 岗位类型 | 专职博士后 |
| 聘任方式 | 学校经费聘任 |
| 从事专业 | 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 |
| 招聘人数 | 6人 |
| 聘用期限 | 三年 |
| 岗位职责 | 1、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完成聘任岗位所规定的所有科研工作量; 2、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和国际交流; 3、积极申报并承担国家、省和校级各类科研项目; 4、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根据学校及学院安排,承担适当的教学工作; 5、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
| 招聘条件 |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学风端正,身心健康,具有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博士学位,原则上有1年及以上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2、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3、年龄不超过35岁。 4、当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在本领域内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 5、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和科研工作,思想品质好,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 6、诉讼法专业仅限海外诉讼法方向的SJD或国内外知名高校民诉方向,法律史专业外国法制史研究方向优先,民商法专业民法典研究方向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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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