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开大学外国语学院师资博士后招聘与管理细则
根据学校《南开大学2019年助理研究员(博士后)聘任管理工作方案》相关要求,为便于招聘和管理博士后,特制定管理细则如下:
一、设岗学科及人数
根据上报人事处的南开大学外国语学院2019年博士后招收计划,2019年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博士后流动站拟设置博士后岗位:
1人
二、遴选标准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学风端正,具备成为大学教师所必须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
2.在海内外著名大学获得语言学、文学、翻译学及其他相关人文社科博士学位。
3.年龄35周岁以下,博士毕业三年以内。
4.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重要科研成果者优先录取。
三、选聘机制
根据南开大学和外语学院的相关规定,申请者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学术简历、学术成果及获奖复印件。
2.导师推荐信。
3.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遴选候选人,由学院报请学校人事处批准。
四、岗位聘任期限及考核办法
助理研究员(博士后)实行聘期制,第一个聘期为2-3年,第二个聘期为1-3年,最多聘任两个聘期。
1.年度考核
第一个聘期内,连续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则终止聘任合同,办理退站手续。
第二个聘期内,一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终止聘任合同,办理退站手续。
2.聘期考核
第一个聘期结束前三个月进行聘期考核,须达到南开大学外国语学院师资博士后第一聘期考核标准,才能续签第二个聘期。不达标者应办理出站手续。如为教学急需的稀缺师资,可由学院提出申请,报请人事处批准延期1-2年。
第二个聘期结束前三个月,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按照《南开大学严把教职工评聘考核政治关实施办法(试行)》(南党发[2017]57号)的要求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与师德学风情况进行考察评估,同时由学术委员会根据南开大学职称晋升文件和本学科期刊目录,对博士后进行学术能力考核。合格者参与年度晋升副高职称晋升程序,获得晋升者可以进入学校正式编制并签订聘用合同,原博士后岗位合同终止,同时办理出站手续。第二个聘期结束时未能达到副高级职称晋升标准,且学院未因教学需要而为其提出延期,应办理出站手续,不再签署聘用合同。
五、岗位工作目标
外国语学院按照预聘师资的待遇对博士后进行管理,入站后认定中级(讲师)专业技术职称,等同事业编制人员待遇,出站后学校颁发博士后证书。在站期间,享受国家和天津市各项博士后政策,包括基金申请、出国项目申报等。
第一聘期考核标准
教学指标三年平均周课时量 | 科研指标本专业认定的学术期刊论文、专著及项目(包括博士后基金项目) | |
标准一 | 9学时以上 | 论文1篇或专著1部或译著一部或省部级以上项目1项 |
标准二 | 5-8学时 | 论文2篇或论文1篇并专著1部(译著1部或省部级以上项目1项) |
标准三 | 4学时 | 论文2篇并专著1部或译著1部或省部级以上项目1项;论文1篇并专著1部并译著1部或省部级以上项目1项 |
师资博士后的授课课时数量,以各系和专业的需要为准。师资博士后无权要求学院安排。
六、岗位薪酬及相关待遇
1.助理研究员岗位(博士后)聘任人员最低按照学校事业编制人员专任教师岗位(中级)的薪酬标准享受岗位薪酬,同时按照天津市相关政策享受相关补贴。
2.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享受学院每年为每名博士后提供一万元绩效考核配套经费。
3.助理研究员岗位(博士后)聘任人员享受南开大学住房补贴,可根据《南开大学青年教职工周转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向房产管理处申请周转住房。
4.享受子女入托、入学(小学)等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待遇。
未尽事宜,执行《南开大学2018年助理研究员(博士后)聘任管理工作方案》。
七、申请截止日期及提交材料方式
有意申请者请于2019年6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院人事秘书电子邮箱chenhong2011@nankai.ed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毕业院校+本人姓名+教育科研人才网)。
外国语学院
2019年6月4日
原文出处:
http://fcollege.nankai.edu.cn/2019/0604/c4596a170491/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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