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招聘博士后启事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0]1号),哈尔滨工业大学依托“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面向国内各高校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招聘博士后创新人才。
一、“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内容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旨在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博士后专项人才支持计划。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4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3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3万元为国际交流经费。
“博新计划”通过组织同行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人员。拟进站的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二、招聘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根据“博新计划”相关要求实施招聘,申请人依托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进行申报,经国家评审入选“博新计划”人员,由哈尔滨工业大学聘用为“博新计划”博士后研究人员。根据我校《加强博士后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哈工大人[2016]299号)有关规定,“博新计划”博士后纳入学校师资队伍管理,按讲师聘用,享有学校职工同等社保待遇。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哈尔滨工业大学新近进站或2020年度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二)拟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20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三)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是2019年2月28日至2020年2月29日(含)之间进站的人员,且之前未申报过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四)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申报项目须属于我校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一级学科(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情况信息详见:http://rsc.hit.edu.cn/2019/0711/c10906a227970/page.htm),且须符合优先资助研究领域(附件1)。申报项目不能为涉密项目。
(六)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七)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档案、人事关系转入哈尔滨工业大学,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八)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本项目。
(九)未入选过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引进项目)。如入选过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须在申请表格中注明。
四、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准备如下纸质申请材料:
1.填写《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模板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书》)。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复印件,博士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如无预答辩通知书,须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模板见附件3、4)。
(二)申请材料保密审查
申请人将《申请书》和其他申请材料交由博士后流动站进行保密审查,并由流动站出具《2020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材料不涉密证明》(附件5)。
(三)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1.2月8日后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网上填报并提交经保密审查认定可以公开外送的《申请书》;上传博士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
2.将“四(一)”中的申请材料1—4项按顺序装订成2册(《申请书》须通过“博新计划”信息系统在线打印),与《2020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材料不涉密证明》1份一并递交或邮寄至哈尔滨工业大学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3.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日期:
外校博士毕业生:2020年2月29日;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校博士毕业生:2020年2月25日。
(四)学校审核和提交申请材料
学校审核纸质申请材料,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网上审核相应文档、在线提交,并依照相关要求将纸质申请材料寄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五、保密要求
(一)“博新计划”不受理涉密申请材料。
(二)申请材料的脱密处理,申请人须严格依照保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
(三)“博新计划”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未经博士后流动站审查通过前,不得通过中国博士后网“博新计划”信息系统填报上传或通过其他途径外送。
(四)申请人在中国博士后网“博新计划”信息系统中上传以及通过纸质版报送的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必须与保密审查认定可以公开外送的版本内容一致。
(五)外校申请人申请材料的保密审查,由博士后合作导师或博士后流动站有关人员协助办理。
(六)违反保密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依照保密有关规定追究申请人或博士后合作导师责任。
六、本校博士毕业生须知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校博士毕业生,依托授予其博士学位的相同一级学科流动站申请“博新计划”和申请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总比例不能超过40%。如上述两种情况申请人员总比例超过40%,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依照比例要求和评审结果确定可申请人员名单,对未入选可申请人员名单的申请人,“博新计划”申请予以驳回。
七、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评审指标
详见附件6。
联系人:刘堃
联系电话:0451-86418561,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看到的信息。
通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行政楼423室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150001
哈尔滨工业大学人事处
2020年1月12日
附件5:2020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材料不涉密证明.doc
原文出处:
http://today.hit.edu.cn/article/2020/01/12/74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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